2021年6月24日,河南省发改委印发《关于2021年风电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其中附件"全方位省新能源电力消纳指引"中明确:I类区域消纳规模为3GW,要求配置项目10%,可正常运行2小时的储能设备,总规模300MW/600MWh;II类区域消纳规模为
2023年9月25日 · 2021年6月24日,河南省发改委印发《关于2021年风电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其中附件"全方位省新能源电力消纳指引"中明确:I类区域消纳规模为3GW,要求配置项目10%,可正常运行2小时的储能设备,总规模300MW/600MWh;II类区域消纳
2024年7月19日 · 6月18日,省工信厅、发改委、科技厅、财政厅、自然资源厅和商务厅联合发布《湖南省锂电池及先进的技术储能材料产业三年行动计划(2024—2026年)》(以下简称"计划"),巩固提升全方位产业链优势,加快固态电池、钠离子电池、氢燃料电池等新型电池及新一代储能材料
2024年11月2日 · 2023年,新疆地区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、新能源制氢项目电网消纳部分、园区新能源项目、抽水蓄能配套新能源项目等最高低配储比例进行了要求,主要区间为10%-20%、2h,同时,新疆也鼓励集中共享配储或租赁配储。 甘肃新能源配储政策较为清晰。 2023年《关于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储能配置有关事项的通知》对新增新能源项目和存量新能源项目配储进行了
2022年1月29日 · 为深入贯彻落实"四个革命、一个合作"能源安全方位新的战略,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,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,加快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《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
2023年7月20日 · 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印发了《"十四五"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》,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和细化重点任务,到2025年,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
2022年10月12日 · 2021年6月24日,河南省发改委印发《关于2021年风电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其中附件"全方位省新能源电力消纳指引"中明确:I类区域消纳规模为3GW,要求配置项目10%,可正常运行2小时的储能设备,总规模300MW/600MWh;II类区域消纳规模为
2023年11月9日 · 中国储能网讯: 2023年7月20日后核准或备案的单独开发的风电、集中式光伏项目,原则上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0%、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配置新型储能。 新能源开发企业可以在省内异地采取独立建设、联合建设、市场租赁(购买)等方式落实配建新型储能容量要求。 今年以来,全方位国各省陆续要求集中式新能源项目配储。 本文统计了24省/地区的配储最高低比例,如下
2023年7月30日 · 项目的储能配比在10%*8h~42%*2h,基本都是按每10MW光伏电站,配置约8MWh的比例。 2023年6月27日,山东省发改委、山东省能源局联合印发《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"十四五"开发计划》的通知,批复了18.88GW的风光项目,配储比例为30%、2小时; 甘肃省. 2021年11月19日,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《嘉峪关市 新能源 项目指标配置指导
2021年7月15日 · 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负责牵头构建储能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,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重大问题,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;研究完善新型储能价格形成机制;按照"揭榜挂帅"等方式要求,推进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,逐步实现产业